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4期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
                                    
                                    
                                         2016年 第24号
  为了加强对化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安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第四季度对本市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608件。现依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监督抽检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情况予以公告(见附表)。各抽样单位已对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化妆品依法进行了查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公告的不合格化妆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附表:2016年第4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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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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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示产品 
            名称 
             | 
            
             规格 
             | 
            
             批号 
             | 
            
             标示委托方 
            (经销商、监制、出品等) 
             | 
            
             标示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 
            
             不合格 
            项目 
             | 
            
             检验依据 
             | 
            
             检测单位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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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普丽莎胶原蛋白弹跃光泽面膜 
             | 
            
             15ml/片 
             | 
            
             NIQ1 
             | 
            
             / 
             | 
            
             北京伊藤忠华糖综合加工有限公司 
             | 
            
             上海汇金六百超市有限公司天山店 
             | 
            
             丙烯酰胺 
             |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 
             2 
             | 
            
             玫瑰保湿滋养天丝面贴膜 
             | 
            
             25ml/片 
             | 
            
             AHCHABG 
             | 
            
             上海爱莎伊护肤有限公司 
             | 
            
             上海泊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江湾华联吉买盛购物有限公司 
             | 
            
             氯倍他索丙酸酯 
             |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 
             3 
             | 
            
             秀域佳芬修护面膜 
             | 
            
             28ml/片 
             | 
            
             20150625 
             | 
            
             北京秀域美业美容有限公司 
             | 
            
             北京市奥通精细化工高科技实业公司 
             | 
            
             上海宝纤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 
             | 
            
             丙烯酰胺 
             |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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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cBelle兮妍玫瑰纯露 
             | 
            
             500ml/瓶 
             | 
            
             20160809DW 
             | 
            
             / 
             | 
            
             上海妮伟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上海妮伟化妆品有限公司 
             | 
            
             菌落总数 
             |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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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贴士:
  氯倍他索丙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丙烯酰胺作为常见工业原料聚丙烯酰胺的分解残留物存在于化妆品当中,丙烯酰胺在人体中可转化为环丙酰胺,并与谷胱甘肽、血红蛋白和DNA结合,各种代谢产物经尿液排出。丙烯酰胺对啮齿类动物具有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和致癌作用;职业暴露可引起人体神经毒性。《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菌落总数属于微生物指标,微生物对化妆品的污染,不仅影响产品本身的质量,且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规定眼部化妆品及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g),其它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