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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南京车管所:驾照自学练车须在19条指定线路进行
江苏消费网 (2016-04-12)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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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南京开始实施驾照“自学直考”。截至昨天,南京已有4名市民到车管部门报名自学直考,还有两人已通过科目一考试,就等着4月1日后上车学习。

  自学直考怎么报名?如何练习?南京车管所公布自学直考细则并对其进行解读。

  如何报名?

  到车管所窗口递申请

  想参加自学直考者可携带身份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到南京车管所51—53号窗口、江北分所二楼大厅15号窗口,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车管人士介绍,身体条件证明,也就是俗称的驾驶人体检表,南京车管所和江北分所报名点均提供体检服务,费用8元,报名者也可以去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提醒】  自学直考申请者必须是南京户籍,或在南京取得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科目一怎么考?

  自己上网预约

  报名后,自学直考者登录“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nkg.122.gov.cn),输入身份证号等信息后,在“驾驶证业务”中选择“考试预约在线办理”,自主预约科目一考试。

  自学人员自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可到南京车管所和江北分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也可通过“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纸质证明,或手机下载并登录12123APP,下载电子版学习驾驶证明。

  【提醒】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应该在3年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科目成绩作废。

  自学准备:

  陪练人员和车辆一个都不能少

  自学用车:必须是南京号牌的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行驶证上为“非营运”性质,车辆还需投保交强险等相关保险。车辆还需加装辅助装置,副制动和辅助后视镜,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方可作为自学用车。

  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没有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提醒】  目前全市有14家4S店和维修企业可提供加装安全辅助装置服务,任何一家汽车检测站都可以对改装后的车辆进行检验。曾有人说可以租驾校教练车做自学用车,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驾校教练车全是营运车辆。

  上路准备:

  申请学车专用标识

  在完成车辆改装后,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到车管所43和44号窗口和江北分所,提交《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人员及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管所查验员在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后,出具《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提醒】  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应当自上次签注之日起3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培训结束后,自学用车注销学车专用标识后,车主应当自行拆除安全辅助装置,否则,将按照违法改装汽车受到相应处罚。

  如何学?

  上路学车须在指定时间线路内进行

  自学人员学习场地驾驶技能,应当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进行。

  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除了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还要使用签注的自学用车,在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进行,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19条线路、在指定时间内学习驾驶。

  0:00—5:00、7:00—8:30、16:30—18:30,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围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

  【提醒】  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期间,应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不能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自学直考者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10日后,方可预约科目二考试;满30日后,方可预约科目三考试。考试内容与普通驾校学员一样。

  自学直考没有报名费,但需缴纳考试费用,一次性考试费用共260元。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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