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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考试

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
江苏消费网 (2019-04-3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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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现将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江苏考区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9年5月6日9:00至6月16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三、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或直接登录http://c.exam-sp.com/#/asset/index进行报名。

  (一)填报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下同)。再选定报考科目。

  2.非首次报名人员,先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身份验证,登录后核对和完善个人信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要求,须重新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如个人信息有变化,应做相应修正。再选定报考科目。

  (二)交费

  1.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5元。通过考试平台支付,可采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交费时间为2019年5月6日9:00至6月16日24:00。

  2.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交费的考生,可以更换考试城市及考试科目。

  3.报名期间,考生可申请退还考试费。报名截止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4.交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考生可于2019年8月1日至31日登录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5.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或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共4科。

  (二)考试大纲

  《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由中评协发布。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10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19年9月21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2019年9月22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实务(一)

  14:00-17:00 资产评估实务(二)

  (二)考试地点

  江苏考区考试安排在南京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评协根据《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编写了4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或者登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天猫旗舰店http://zgczjjcbs.tmall.com、中财国培天猫图书专营店http://zcgpts.tmall.com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打印

  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登录考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以中评协通知为准。

  九、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1.除《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试卷卷面分满分为150分外,其他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答卷由中评协组织评阅。

  2.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审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由中评协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根据中评协、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通知领取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到省评协考试科进行现场审核。持国(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的考生,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进入“免试申请”专栏,上传相关材料,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持免试申请表、身份证原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或者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评协考试科进行免试资格审核。

  免试申请及办理时间:

  2019年5月6日-6月16日

  免试资格查询时间:

  2019年8月10日-8月20日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上述文件规定。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评协将于2019年8月1日至9月20日开通资产评估师考试机考练习。考生可登陆考试平台提前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考试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评协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评协将通过网站http://www.cas.org.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考试相关消息,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谨慎登录其他网站的链接,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

  (六)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问题,可拨打中评协电话010-88339663,88339670(工作日9:00—17:00)或咨询省评协考试科025-83305967,也可将问题发送至考试报名专用邮箱:ksbm@cas.org.cn;咨询与考试平台相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21-61651876 。

  (七)中评协不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

  (八)中评协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

  (九)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考试科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国贸大厦1207室。

编辑:张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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