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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免费供药”是幌,收费是真 工商提醒消费谨防类似消费陷阱
江苏消费网 (2007-10-08)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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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高燕 本站记者 阮冬军 
    承诺服用药品无效可“免费供药直至病情出现明显疗效”, 但当消费者以“无明显疗效”要求商家履行承诺时,其却以药品买卖需要交纳“税费”,并让消费者为此买单。近日,仪征工商就查处了了几起使患者身陷商家“免费供药”骗局的案例。
    “××乙肝特效药,服用三盒,可明显好转。如果没有效果,商家将免费供药,直至出现明显疗效。”这是仪征某药房发放的广告宣传单上的药物推广介绍。患有乙肝小三阳的范女士就是看到后,花了上千元购买了一个疗程的药品。但服用后并没有出现明显效果。她找到商家,希望商家按广告上的“免费供药”承诺继续供药,可商家称,“免费”的药物也有成本的,也要向税务部门交税,每三盒要交税就近500元,范女士必需为此买单。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范女士将此事向仪征工商进行了投诉。
  仪征工商对此调查后认为,商家以广告宣传的方式向消费者作出了要约,消费者接受要约后双方就达成了合同关系,商家在药物宣传广告上并无“免费供药”需要另行“交税”的提示,存在明显误导消费者,所以商家必须按照之前的承诺进行兑现,否则就应视为违约。最终,在仪征工商的调解下,商家向范女士退还了上千元的药费。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不少药商的促销手段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如“无效免费供药”“无偿试用”等往往就是消费陷阱,消费者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此外,遇到此类纠纷时,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并积极向工商部门或消协进行投诉。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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