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警示 >> 正文

消费警示

翻新家电存隐患莫购买
江苏消费网 (2009-01-0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本报成都讯(何 国 袁 芹记者刘 铭)目前,一些不法商家假借“家电下乡”的名义,在农村集市销售翻新家电。四川宣汉县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翻新家电存隐患,莫购买。

    据宣汉县消委会有关人士介绍,翻新家电的产销环节皆存在较大隐患,一是翻新家电是废旧电器的部件简单拼装而成,多数电子元件已经老化,产品质量没有保证,极易漏电、自燃并引发火灾等事故。二是翻新家电来源不明确,产品正常的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一旦引起消费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三是翻新家电中含有大量铅、汞、铬等重金属元素,低技术手段拆装容易导致有毒物质渗入地下或水源中,造成环境污染。

    宣汉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发现,由于价格低廉,翻新家电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经营低端小旅店的业主等消费群体有着较大吸引力。加上不法商家的蒙蔽,不少消费者没有认识到购买翻新家电的危害,甚至认为翻新家电价廉物美,买卖双方你情我愿,执法部门不应该禁止。这是造成翻新家电屡禁不绝、取缔困难的重要原因。

编辑:孙远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