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警示 >> 正文

消费警示

“三无”电热水袋用不得
江苏消费网 (2009-01-1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近段时间,因电热水袋爆裂烫伤消费者的事件在长春已出现了十多起。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热水袋时要注意识别,切勿购买劣质的“三无”产品。

    1月6日清晨,双腿严重烫伤的长春消费者杜先生躺在烧伤医院的病床上痛苦地呻吟。就在几个小时前,睡梦中的他突然感到腿部一阵巨痛,原来是放在被窝里的电热水袋突然爆裂,滚烫的液体喷涌而出。随后,杜先生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1月7日上午,记者在长春市烧伤医院采访时,该院一位主治医生表示,入冬以来,该院已陆续收治了多名因电水袋爆裂而烫伤的患者,烫伤的部位多是腹部、腰部和腿部,其中两位患者伤势严重。从患者出示的电热水袋可以看出,发生爆裂的部位多是边缘接缝处。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烧伤科也接治了几位这样的患者。据调查,被烫伤的患者多数居住的是没有集中供热的平房,夜里寒冷,便将电热水袋放在被窝中取暖。

    杜先生称,他使用的电热水袋是在长春市黑水路上的临街摊点购买的,10元钱一个。当日,记者在黑水路暗访看到,几个临街的摊位正在出售电热水袋,也许是气温下降的原因,前来购买的人很多。这些电热水袋大小、规格不一,花花绿绿的外观很吸引人。记者看到,这些电热水袋没有外包装,袋体上也没印有厂名厂址、标识和注意事项,做工粗糙,电源插头松动。一位摊主称,这些电热水袋都是从南方进的,售价每个10元至20元不等。记者注意到,购买者都是将钱交给摊主后就离去了,没有索要任何购物凭证,摊主也表示她根本就没有发票。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钟萍介绍说,近一段时间以来他们多次接到消费者有关电热水袋质量方面的投诉,因电热水袋爆裂引发的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在购买这些价格低廉的“三无”产品时,没有考虑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商家多数摆摊经营,流动性大,一旦出现伤人事件,受害人很难维权。长春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三无”电热水袋。长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劣质“三无”电热水袋进行清查。(■本报记者 李洪涛)

编辑:孙远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