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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查癌神器”做“监管CT”
江苏消费网 (2021-09-14)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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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款被称为“查癌神器”的PET-CT检测在高端体检套餐中成为热门推荐项目。广告宣称,PET-CT可以检测出没有任何临床症状的细微病变,比常规的CT、核磁要提前半年以上发现病变,是“科学防癌的新武器”,具有“一次定位获得全身信息”“对各类肿瘤的灵敏度高”“高达95%以上的准确率”等功效。

  在现代医疗健康领域,一旦在相关企业、机构或个人营销宣传中出现“神医、神药、神器”等用语,就都离忽悠不远了,应高度警惕。眼下,这款被众多民营体检机构热门推荐并视为揽客招牌的“查癌神器”——PET-CT,就暴露出种种忽悠嫌疑,显现出很明显的违法体征、侵权体征。

  医疗器械广告属于关乎民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广告,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等内容。而反观上述体检机构的广告用语,都属于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高达95%以上的准确率”属于典型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内容,“比常规的CT、核磁要提前半年以上发现病变”则是与其他医疗器械的功效作比较。

  实际上,所谓的“查癌神器”根本没有体检机构宣传的那么“神”、那么准、那么全面。PET-CT的中文表述是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临床主要应用于肿瘤、脑和心脏等领域重大疾病的早期发现和诊断,但并不能查出所有癌症,甚至也有漏查、误判的诊例。体检机构把PET-CT包装成包查一切癌症、一查一个准的“查癌神器”,误导了消费者,也违背了广告发布的真实准确规则。此外,原卫生部早在2012年发布《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明确提出健康体检不得使用PET-CT。体检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向消费者过度推荐PET-CT检测项目,构成了违规滥用,也加重了消费者负担。

  笔者认为,很有必要给“查癌神器”做个“监管CT”。卫健部门应依法评估确认原卫生部早前发布的“PET-CT体检禁令”在现阶段是否仍有约束效力,瞄准“查癌神器”的种种滥用乱象,对PET-CT检测的适用范围、规则和禁区作出明确规定,加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则应对体检机构在营销活动中使用广告禁语、夸大不实宣传等问题进行查处,祛除“查癌神器”忽悠人的“神话”光环,让PET-CT回归其科学、真实属性。

  诚然,癌症被发现得越早,治疗效果就越好,重视对癌症的早期筛查是非常有必要的。然而,PET-CT检测项目价格昂贵,且辐射剂量不小,很多费用低廉的检查手段敏感度其实并不低于PET-CT。对于平时体检无明显异常的人群而言,使用PET-CT检测的必要性并不强,人们还需理性认知和选择。

  □李英锋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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