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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电节能秤更精准
江苏消费网 (2015-01-0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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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效标识已成为消费者购买节能家电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报记者 桑雪骐
  在市场上公开亮相10年的能效标识,如今已成为了消费者选购家电产品的节能秤,但与此同时,标识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也让这杆秤的可信度遭受到广泛地质疑。在日前召开的“完善中国能效标识制度 夯实能效符合性基础”研讨会上,记者获悉,正在修订的《能效标识管理办法》有望于年内发布,届时,能效标识在标示、监管、处罚等各方面都有望得到完善,百姓选购家电的节能秤有望更加精准。

APP助力读懂能效标识

  娱乐、教育、交通、购物……五花八门的APP让智能手机更加紧密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在未来的某一天,智能手机也许会装入一个能够解读能效标识信息的APP,买高能效家电,先扫下二维码。
  “目前的能效标识不仅不利于消费者理解,也不利于监管部门查阅相关信息。”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项目管理部部长夏玉娟表示。
  国际电器标准标识组织针对我国市场上9类主要家电产品进行的调查显示,虽然我国96%以上城镇居民“知道能效标识”,但真正能够读懂标识上相关信息的并不多。比如,对于能效标识等级及节能水平之间关系这一基本问题,有大约1/4的人给出了错误的答案或者是回答不清楚。这种情况不利于消费者选择更加高效的用能产品;同时,经常有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反映,在进行相关产品的抽查时,为了解产品上粘贴的能效标识上的标注是否与其备案信息一致,工作人员需要登录能效标识管理中心网站查询,而这也会给检查工作带来不便。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院长、能效标识中心主任林翎认为,随着人们节能意识的提升和互联网环境的改善,简单的指标内容和固化的传播方式已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和监督执法的需要,甚至致使标识信息、备案状况等监督处于落后局面。
  据了解,自2014年10月开始,市场上已经有部分家电产品开始粘贴带有二维码的能效标识。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卢业表示,目前二维码还属于自愿粘贴,不过该中心网站的系统改造已经完成,不论是对于新产品还是旧产品,相应的申领手续都已经非常简化。
  “人们扫描二维码后可以获取所购商品能效等级的动态比例标尺,从而了解其在所有备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卢业告诉记者,人们购物往往会有从众心理,当高效产品在备案产品中占有较大比例时,人们或许会更加倾向于选择此类产品。这一信息也使得企业比较容易了解自己的产品在行业中的情况,促进整体能效水平提升;同时,为了让能效标识相关参数更加贴近消费者,人们通过二维码扫描获取的信息还将更加具有选购指导性的参数示意,比如“空调制冷季节耗电××千瓦时,相当于××瓦的灯具12个月的用电量”。此外,消费者通过扫描还可以获得产品的备案信息、其生产所参照的能效标准及相关参数等。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总工程师李爱仙表示,启用能效标识二维码,将有利于通过信息化手段增强执法便利,同时也丰富了能效标识的内容,可以满足用户更广泛的信息需求。

违规处罚将加重

  自能效标识问世以来,能效虚标问题就一直广受诟病。2013年国家审计署公布的相关审计数据显示,格力、美的等8家企业骗取国家节能补贴共计9061.84元,此消息一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能效虚标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于能效标识的信任程度。本报与中国消费网、3G门户网、瑞士Top10节能中心联合开展了《“你了解能效标识吗”有奖调查》中,对于“你相信能效标识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吗”这一问题,给出了“不太相信”、“不相信”和“不清楚”回答的消费者占据了被访者的五成。这说明对于能效标识的真实性和权威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企业敢于虚标能效,其根源就在于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处罚过轻。按照《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及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的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这显然对违法企业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对此,夏玉娟表示,正在修订的《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的处罚力度》应向《节约能源法》看齐。按照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但是,也有业内专家认为,即便如此,与企业的巨额获利相比,处罚仍然过轻。据了解,在韩国,政府要求对能效标识产品的随机抽样检验每年不少于3次;在美国,每个违规产品每天的罚金高达110美元。
  日前出炉的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项目《完善中国能效标识制度 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终期报告)》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应对违规行为进行更频繁、更严厉的处罚和制裁,同时采取非正式制裁措施,比如公布企业违规案例,并公开点名批评等。

管理制度期待更完善

  “能效标识的自我声明加备案制度是根据国际经验移入,但是发达国家的情况与我国存在巨大差异。”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巡视员白春荣指出,在发达国家,家电行业集中度高,仅有几家大型知名企业,同时社会具有完善的诚信机制,因此能效标识的符合性相对较高。但是我国企业众多,社会诚信度不高,因此,必须提出针对性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国家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李鹏程博士介绍说,近期美国环保署与能源部就能源之星计划签订的合作备忘录证实,制定明确的框架能避免不同部门的重复工作,并提高标识计划的总体效力。鉴于我国能效标识执行体制框架的脱节以及不同级别政府部门在能效标识执行方面缺乏协作等现状,亟需制定一套更合理的结构化框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对于国家级抽查测试活动,需要统一测试内容及方案,并针对高风险产品(新产品及不符合性较高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这将有助于在有着相同测试方案的实验室之间促进信息共享及知识传递,并降低相关成本。
  同时,专家指出,实验室的规范也是必不可少的。据介绍,我国目前有相关实验室800多家,其测试能力及职业规范等相去甚远。比如对于160升的冰箱,不同实验室的测量数据竟然相差30升;而在节能惠民工程推进过程中,有些实验室不经检测就给企业出具测试报告。因此,对于地方实验室,特别是对不合规性较大的实验室加强培训及能力建设,通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机构的信息共享与培训,为这些实验室提供相应的支持,推动不同地区发展并加强实验室能力方面的协作是非常必要的。
  此外,李鹏程还介绍说,欧、美、日、澳大利亚等国能效标识的利益相关方,包括行业/制造商、学术专家、行业协会、环境和消费者保护团体及各级政府官员都会受邀参与能效标识的开发过程,但是我国则缺乏相应的程序。“缺乏大范围利益相关方正式或非正式的参与,阻碍了公众对标识项目的认识和接受。”因此有必要提高各利益相关方在能效标识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度。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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